我很遺憾上一篇文章被大量的人轉貼成支持自產自銷,在第三張圖中,點出了不給大盤收,一點一點賣不完的問題。
鼓勵農民自產自銷,對農民只是傷害,我認為這篇文章的影響力,沒有上一篇大,所以我必須把上一篇刪除,因為已經被引向錯誤的方向了。
自產自銷只能成立在價高量少的農產品,例如小番茄就是一個例子,但這些畢竟是農業中的少數,大多的還是一般種植價低量多的農民,大多的消費者還是需要價低量多的蔬菜維持日常需求,那從事價低量多的農民要如何做自產自銷?
以高麗菜為例,那消費者要怎麼買呢?消費者要買一箱30公斤,高麗菜700元加運費後770元嗎?收菜七天的時間,種植1甲的面積,哪裡找來上千個消費者,消費掉1500箱以上的產量呢?哪來的人手填寫1500箱以上的快遞單呢?
種一甲的面積還只是勉強過過生活,如果種2甲以上的地,那要怎麼靠直接面對消費者的方式把菜出完呢?
如果只種1~2分當然沒問題,但那種不具經濟規模,只有沒有生活壓力,退休領退休金的老爺爺才可以從事這種生產方式,要靠種植過活的人,那種量是活不下來的。
消費者要買小量,例如2顆高麗菜,那可能兩顆高麗菜60元,加上運費180元,比消費者去市場買還貴,品質也差不多,那消費者還會買第二次嗎?
嘗試過自產自銷的農民,最後還是會走回盤商交易,因為這不切實際。
103年農業就業人口為54.8萬人,在這產運銷三層的體制之中,是屬於農民多,盤商少,銷售點次之的結構。
人越多的,議價能力就越低,如果有20個農民在賣高麗菜,1個盤商自然能各各擊破,拿到最便宜的高麗菜給下遊,因為時間壓力是在生產者端,菜如果賣不出去,就什麼都拿不回來呢,就算20個農民都講好最低底價,還是會有人把價格放低,以求銷售,在生存的壓力前,承諾不重要,這就是自然的人性。
台灣就是太多農民自行進入銷售體系,自然沒有議價權。
競爭力高就是要成立聯合體系,共同產銷,有穩定的量跟品質,才能拿回議價權。
看看文心蘭的體系,一個竹田文心蘭產銷班,就佔了對日出口的3成產量。
在這個專班內的農民,絕對比單打獨鬥面對貿易商的農民好。
台灣有許多的聯合產銷專班,專班內的農民收入多數都比一般農民穩定。
如果今天台灣的高麗菜9成的供應量由同一個產銷專班控制,變成供給點少,運銷商多,自然就會有更高的議價權,但很可惜的,高麗菜業不可能變成這樣,因為門檻太低了。
但某一種農產品在台灣已經達成整合,甚至開始大量外銷,一年有將近2億的外銷金額,有利潤自然能吸引農民加入(因為人家說要低調,所以不能講農產品的名稱),現在都是農民拜託讓他們加入這個產銷班。
用米為例,東部的米,幾乎都是農會控制,農會來控制與管理稻農,如果今天大多生產一般品質的稻農要出來自產自銷,那保證結果是銷不完,走回盤商系統被各各擊破,受害的一定是稻農。
以結果論,東部五甲地的稻農,經過2期稻作後,不計算成本有將近130~150萬的收入,當稻農也可以有不錯的收入,我聽東部地區農民講過,在我們這邊種稻收入比種菜還好,誰要種菜?
用三好米跟池上農會的池上米,就可以體會哪一種對農民有利了。
要不要進入運銷體系,要由你的農作物產品定位而定,鼓勵大多數生產價低量多的農產品的農民自產自銷走入運銷體系,只是把他們推向不歸路。
前陣子才聽幾個農民在開玩笑說,如果要騙農民,要讓他死,就是叫他做一件事。
作品牌,自產自銷。